一是在新闻宣传中,推出一批优秀广播电视新闻和融媒体作品;深入开展创新创优工作,以“幸福吉林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全省第四届广播电视主题新闻作品征集展播活动。二是在文艺宣传中,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节目栏目、纪录片、电视动画片等精品创作工作;协调各级电视剧制作播出机构做好“幸福吉林”主题电视剧创作。三是在对外宣传中,做好“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”等重点扶持项目监督指导;深化与兄弟省份协同合作,支持省内广播电视走出去。四是在公益宣传中,鼓励全系统制作、播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开展优秀公益广告征集展播、公益广告大赛等活动,扩大公益宣传力度。
来源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